项目名称 | ******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教育局(盖章) | |||||
建设单位 | ******教育局(盖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新建一栋5层综合教学楼,占地面积697.47㎡,建筑面积3548.79㎡,高度23.4米,预含科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美术教室等多种功能不同功能的教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地面硬化、景观绿化、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财评审定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25 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甘高民(注册编号:桂******9665;身份证号:450122********18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艳娜(证书号:桂建安C3(2021)******,身份证号:451229********574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要求 2.奖项:无要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16 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叶小丽(注册编号:桂******7741;身份证号:450111********394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秋凤(证书号:桂建安C3(2018)0003580,身份证号:450106********1529);叶景珠(证书号:桂建安C3(2016)0001440,身份证号:440823********03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要求 2.奖项:无要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50 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凌敏(注册编号:桂******5502;身份证号:452622********03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云(证书号:桂建安C3(2020)0002714,身份证号:450881********443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要求 2.奖项:无要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3 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韩卓博(注册编号:桂******2563;身份证号:211282********38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秦雯雯(证书号:桂建安C3(2020)0004413,身份证号:450721********00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要求 2.奖项:无要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c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龙州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