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布)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505-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内容或条款)进货渠道证明资信部分)2、投标供应商设有蔬************办公室的证明,请问此处提供订单基地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或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联合推介发布首批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更正事项2: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投标人业绩部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一个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或供货证明或供货发票(连续6个月发票)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出时间、业绩类型的,须提供加盖项目业绩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修改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一个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或供货证明或供货发票的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出时间、业绩类型的,须提供加盖项目业绩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6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院
地 址:定远县定城镇城东新区金山北路
联系方式:罗义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
联系方式:邓晓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义明、邓晓春
电 话:******、******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
******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布)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505-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内容或条款)进货渠道证明资信部分)2、投标供应商设有蔬************办公室的证明,请问此处提供订单基地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或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联合推介发布首批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更正事项2: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投标人业绩部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一个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或供货证明或供货发票(连续6个月发票)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出时间、业绩类型的,须提供加盖项目业绩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修改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一个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或供货证明或供货发票的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出时间、业绩类型的,须提供加盖项目业绩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6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院
地 址:定远县定城镇城东新区金山北路
联系方式:罗义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
联系方式:邓晓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义明、邓晓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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