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丹徒区G233、G346、S265及S338部分路段路面专项维修工程2025DT-LMWX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丹徒区G233、G346、S265及S338部分路段路面专项维修工程已由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镇路养[2025]4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 ,项目业主为 镇江市丹徒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镇江市丹徒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233克黄线镇江段北起于大港,向南延伸途经赵魏、耿岗村、大泊、河阳、东观庄,止于丹阳与常州交界,连接着镇江、常州两大城市,是一条区域性重要干线公路,同时也是苏南中部地区南北向重要的运输走廊,全长约 50.87km。
G346沪安线镇江段部分由原S308省道提升而来,东西走向贯穿镇江市,连接常州市、镇江市和南京市,全长约 55.312km。
S265镇荣线全长35.312km,起于S338,向南途径G346、丹徒区、G312、扬溧高速上党收费站、 句容市、S122,终点丹徒区与金坛市交界处凌甲庄南侧。其中起点至上会段约15.997km为养护路段。
S338宁镇线为镇江至南京的干线公路,东西走向,途径镇江市区、丹徒新区、句容至南京,全长约31.934km。
经调查,G233、G346、S265及S338丹徒区段部分路面由于持续高温、高荷载状态,现状存在严重车辙、裂缝、唧浆等病害,已影响道路使用寿命及路面行驶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急需对路面进行专项维修。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号为2025DT-LMWX。主要为2025年丹徒区G233、G346、S265及S338部分路段路面进行专项维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
工程施工的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共计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投标报表5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普通国省道及以上等级道路路面维修或普通国省道及以上等级道路路面施工项目(业绩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日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
(6)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7******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8)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3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2)承包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招标公告发布当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机械设备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本项目中标单位必须自建或租赁沥青混合料拌合站(3000型及以上)。拌合站距离路线起终点桩号的运距均不超过80 公里(提供导航软件中驾车时导航显示的最短距离路线截图,起点为拌合站位置,终点为项目路线的起点和终点),拌合站必须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室且必须提供有效的试验室资质证书(若委托,须同时提供拌合站与被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自建拌合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自建单位公章的拌合站设备购销合同的扫描件或加盖自建单位公章购置发票的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拌合站采用租赁方式,投标文件需提供租赁协议意向书的原件扫描件和租赁方加盖公章的购买发票的扫描件。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丹徒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金谷东路 92 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511-******
******有限公司
******街道西林村委大冯家村 56 号
联系人:苏工
电话: 0519-******
邮箱: ******
8、其它说明
8.1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审最低标价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员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镇江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对企业信用评价进行扣分并将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8.7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