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25】13号、漳龙发改审〔20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特别国债,不足部分由龙文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学校园北侧和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5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738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158.00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其中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281平方米,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楼(食堂、礼堂)6927.00平方米、2#楼(钟楼)41.00平方米、3#楼(大门)1592.00平方米、4#楼(教学楼1)12537.00平方米、7#楼(风雨球场)5511.00平方米、9#楼(学生综合楼)25459.00平方米、室外楼梯56.0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地下室13158.00平方米及场地内改建部分,同时配备相应的教学、绿化、道路、水等基础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平行检测、交底移交相关手续及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管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概算总投资54774.44万元,其中一期工程费用29089.73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29%,本项目监理采用的是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监理费最终以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监理服务费费率1.29%),保修阶段监理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招标时监理费暂按为人民币375.5306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服务费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内。)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 号)的规定执行(各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31 00:00:00至2025-06-30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1号东裕花园1幢,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潘桂兰、黄文彦、史昭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 ******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