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s/1yAhuz4pAmoZLJQH_B7OoxQ?pwd=hse3
提取码:hse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三十八团7连晒场西侧,广泛征询项目区周边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1. 建设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2. 环评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23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