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第二师铁门关市防洪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二师铁门关市防洪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29团、30团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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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8月30日-9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