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环卫车辆监测监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宛城政采公开-2025-6-1 | ******服务中心环卫车辆监测监控项目第一标段 | 398742 | 398742 |
5.2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保期:一年;
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4、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