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有限公司一采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经理 133 2406 6667
******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场地内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进行反馈;若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
2025 年5 月 29 日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