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延续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2025年6月1日,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按要求公开了项目竣工日期和调试的起止日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运行情况,需延长调试时间,现在进行调试延续公示。
项目名称: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院内
建设单位: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合利水泥构件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用地范围内建设水泥混凝土瓦生产车间,新增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本项目新建1条水泥混凝土瓦生产线,购置水泥筒仓、螺旋输送机、水泥计量仓、自助配料机、提升机、搅拌机、定量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废气治理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混凝土瓦1300m3,本项目新增的水泥混凝土瓦替代现有部分产品,全厂总产能不变。
竣工时间:2025年5月
调试日期:2025年5月7日--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