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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广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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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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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5〕117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5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扎实推进广灵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广灵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旨在选拔一批具备优秀教学条件、丰富实践经验和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培训机构,为农民提供高质量、实用性强、针对性明确的培育培训服务,全面提升农民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二、遴选范围

专业优势明显、培训效果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广校、涉农院校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机构均可申报,申报不局限于广灵县域机构。

三、遴选条件

1、资质要求: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具有办学许可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业务,且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师资力量: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3、教学设施:能提供满足培育主题需要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具备满足农民培训需求的教学场所和实训基地,包括教室、实验室、实习基地等,且设施完善、功能齐全。

4、培训经验:具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近3年内承担过县级以上农民培训项目,且培训效果显著。

5、管理能力: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培训体系,能够确保培训质量,及时跟踪和评估培训效果。

6、其他要求: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四、遴选数量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5〕117号)文件要求和我县培训任务,年遴选培训机构不超过3家,2024年培训不达标准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近三年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今年不得申报。

五、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培育机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授课教师管理及学员管理考勤等工作制度等);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培育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培育机构集中教学场所、合作实训场地情况,有本地培训场所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房合同原件扫描件;

4、具有必要的现代化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的,需提供基地签订的协议原件扫描件及基地照片等;

5、专兼职教师队伍情况和后期跟踪服务计划;

6、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必须具有跟踪服务能力的本地3名以上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7、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六、遴选办法

******************农村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报省厅备案,作为广灵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七、有关要求

******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农村局41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2-******

联系人:李景涛

******农村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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