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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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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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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5]031

一、招标条件

1.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部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331151-04-01-874010,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0058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9716㎡,容积率2.0,拟建住宅26栋,总建筑面积约35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0000㎡(含住宅、商业及配套);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0㎡,其中人防面******服务中心、规划支路、公共通道等。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2.1综合性咨询“1”[即项目管理(建设管理)服务]: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协助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为项目实施总体方案、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环境管理提供咨询方案。协助招标人咨询、处理、落实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业管理单位要求、规定,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验收、交付。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及政策文件,为项目建设全过程提出咨询建议,规避政策风险,从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管理制度、政策处理等方面进行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及相关服务。负责项目各阶段、重大节点、重大事件的影像拍摄、编辑、归档。

2.2.2专项咨询管理“N”:施工监理、设计管理(设计咨询)。

①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包括对该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量审核、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在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期间对工程的修理、维修、计量的监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管理、报批报建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及项目竣工备案、移交管理、协调质保维修。

②设计管理(设计咨询),工作内容包括:包括项目设计工******消防、园林绿化、测绘、规划、通讯市政配套等专项的设计的审查、协调、管理工作。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提出优化建议等服务。

2.3咨询服务期: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交付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4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建设管理)和专业咨询)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和要求,确保“九龙杯”优质工程奖。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管理(设计咨询)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管理(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但不可兼任设计管理(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管理(设计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配备,互相不得兼任。各负责人由投标人委派(联合体投标的,按分工各自委派)。

3.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上两项资质中的一项;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同一专业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4.2 2025年64日起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CA 锁办理咨询电话:******98057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24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余庄新苑4幢2号  

联系人:刘路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冯炜贺陈秋勇

电话:0578-******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4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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