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报价表”进行更正。更正内容:
一、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评审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8分;带“▲”符号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3分;无标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0.76分,扣完为止。 注:①证明材料如有多项的,需标示出具体响应的项。 ②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错误均属负偏离。 ③上述描述中的“一项”是指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的项。 ④带“▲”符号的技术参数已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的证明资料提供佐证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更正为:“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8分;带“▲”符号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3分;无标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0.77分,扣完为止。 注:①证明材料如有多项的,需标示出具体响应的项。 ②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错误均属负偏离。 ③上述描述中的“一项”是指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的项。 ④带“▲”符号的技术参数已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的证明资料提供佐证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报价表”进行更正,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中的附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岷山西路北段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