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5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150,000.00 元 | 1(项) | 15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10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二)交付地点: 各镇街和养老服务机构(设施)。
- (三)验货方式:
(一)评估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甲方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估。评估方式包括组织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评估结束后甲方将评估结果告知乙方。
(二)评估内容。对项目服务情况的评估,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1.服务指标方面。应确保按进度完成项目约定的服务量,服务量包括探访关爱、个案服务、常态化活动、培训讲座等,结项服务量完成度应达到100%以上。
2.成果推广方面。包括项目综合调研、项目社会影响(宣传影响)等。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人工费、物资费、调查费、活动组织实施费、培训费、媒体报道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资料收集费、报告编制费、文本制作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成交供应商按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提交完整的服务内容资料,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采购人会同专家对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评估得分90分(含)以上,于1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0%;如评估得分80(含)-89分,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5%;如得分低于80分,则不再支付该笔费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须向甲方开具合格的正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黄老师
- 联系电话: ******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 联系人: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