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刚强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后公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公示注意事项 | |
发布时间: | 2025年6月6日 |
公示类型: | 批后公布 |
公布方式: |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村公示栏 |
联系人: | 施先生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6-****** 政府网短号:717963 |
联系地址: | ******街道城建办5110室 |
邮 编: | 317200 |
二、许可信息: | |
许可事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许刚强 |
项目名称: | 住宅(加层) |
建设位置: | ******街道国赤社区(上西岙) |
建设规模: | 三间二层房屋,建筑面积贰佰贰拾平方米(220㎡),后檐口高度9.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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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利******法院提行政诉讼。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