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成品油行业全链条监管工作,全面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果,推动我市成品油行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成品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线索,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成品油行为;
(二)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成品油行为;
(四)利用“新能源”“替代燃料”“燃料添加剂”等名目,生产、销售以汽油或柴油为主要成分且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行为;
(五)生产和销售企业计量作弊、故意损坏计量器具行为;
(六)作业场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七)未依法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行为;
(八)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并及时回复;
(二)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实,包括非法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及证据等;
(三)举报人对所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保密承诺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积极参与举报成品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线索。有关部门对举报信息及时查处,对举报非法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也可通过部门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商务部门举报电话:0427-******,交通部门举报电话:******,市场部门举报电话:12315,应急部门举报电话:12350,税务部门举报电话:******,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0427-******。
******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