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卫生院(乐东黎族自治县******医院医共体大安分院)
2025年结核病重点地区主动筛查项目委托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询价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和海南省传染病防控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要求,结合我院辖区实际情况,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攻坚行动,为确保筛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在公开遴选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筛查工作,请有资质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向我院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按照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建设单位******卫生院(乐东黎族自治县******医院医共体大安分院)
二、筛查地点及任务量
大炮村、陈考村、丘文村等15个行政村共筛查约16377人。
三、委托内容
乙方提供移动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赴甲方指定场地完成拍摄服务。
(一)对于15岁及以上人群,开展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胸部影像学异常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
(二)对于15岁以下儿童,开展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询、感染免疫学检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重组结核分枝杆菌ESAT6-CFP10(EC)融合蛋白皮肤试验或y干扰素释放试验),对于有密切接触史、有可疑症状者或感染检测阳性者,进行施部影像学检查,发现胸部影像学异常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每日检查结束后工作人员收集筛查结果反馈单填写《重点人群结核筛查台账表》反馈回我院。
(四)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将项目进行外包。
四、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2025年8-9月逐村集中开展筛查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村、队采取巡回或指定地点继续开展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工作。合同签订开展工作时预付50%筛查经费,剩余筛查经费按实际完成情况支付。
五、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检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复印件,报价方案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料封面上应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报价函。
七、报名时间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3日止;上午8:00-12: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人及报名地点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0898-85592001
报名地点:******卫生院(乐东黎族自治县******医院医共体大安分院)门诊楼******办公室
******卫生院(乐东黎族自治县******医院医共体大安分院)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