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意见指出全市砂石土矿非法开采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规划落实不力、监管执法不严、生态修复标准不高等三方面。其中我县在规划落实不力方面不涉及问题整改,理由为:截止目前,已有4个砂石矿挂牌成交,累计资源储量6063万吨,累计生产规模380万吨/年;流拍砂石矿1个,资源储量3829万吨,生产规模300万吨/年,县政府正在招商,年内可******有限公司以种植产业项目基地土地平整名义,非法开采石料外售牟利,相关部门对该问题视而不见”、“******有限公司两年内分别被处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案均涉嫌金额超10万元,没有移送公安”等问题;生态修复标准不高方面指出督察组抽查16家已关闭砂石土矿,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客土厚度不够、在矿渣和压滤污泥上复垦复绿等问题,其中隆回县紫昇隆泰采石场覆土厚度不够、植被成活率低、未建设撇洪渠,同时还指出12家采矿许可证到期矿山,发现均未完成生态修复,其中涉及隆回县有利兴建材厂、隆回县北山镇石柏村高峰山盈利新型墙体材料厂、隆回县荷香桥雷鸣采石场和隆回县百盛采石场等4家矿山。 |
整改目标 |
按时按标准全面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砂石土矿非法开采、生态修复存在的问题整改及销号工作,彻底清除老帐,不添新帐,规范管理全县砂石土矿依法有序开采,有效促进矿山生态修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
整改措施 |
一是制定《隆回县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组织对反馈问题进行自查梳理,全面部署推进整改。 二是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对涉嫌违法行为移送公安;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问责到位;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管理全县范围内项目工程建设中产生的砂石资源。 三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对紫昇隆泰采石场、利兴建材厂、百盛采石场、雷鸣采石场、北山镇高峰山盈利新型墙体材料厂等生态修复标准不高及未完成生态修复的矿山制定“一矿一策”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责任领导和整改责任人,高标准完成整改。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意见指出全市砂石土矿非法开采问题依然存在,涉及隆回县主要是监管执法不严和生态修复标准不高等两方面。按照反馈意见,隆回县逐一进行整改,监管执法不严方面完成了“******有限公司以种植产业项目基地土地平整名义,非法开采石料外售牟利,相关部门对该问题视而不见”个性问题整改,对******有限公司两年内分别******有限公司非法开采案均涉嫌金额超10万元,没有移送公安”等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情况不属实;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自查自纠,加强日常监管,对涉砂涉矿问题,坚持露头就打,遏制违法非法采矿行为发生,同时,规范管理全县范围内项目工程建设中产生的砂石资源处置,多余资源全部纳入政府交易平台公开处置;生态修复标准不高方面完成了紫昇隆泰采石场、利兴建材厂、百盛采石场、雷鸣采石场、北山镇高峰山盈利新型墙体材料厂等5个个性问题整改,同时对已完成生态修复的退出关闭矿山、生产矿山、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生态修复标准低的矿山全部限时整改到位,并做好生态修复后期管护,明确后期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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