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将乐县总医户外大型公益广告服务项目
市场价格征询公告
******医院拟在步行街喷泉广场、上河洲公园广场LED全彩P4显示屏进行户外大型公益广告宣传,为了我们能够快速的了解该项目,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征询,欢迎供应商前来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一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各供应商将报价相关资料盖公章后邮寄到:福建省将乐县三华南路******医院第二综合楼5楼总务科) 罗先生(收),联系电话:0598-5020243,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件注明“2025年将乐县总医户外大型公益广告服务项目+报价公司+报价人+联系电话”。报价单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17:30,(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本次公开征询情况仅作为了解市场情况及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现将本次方案征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户外广告宣传位置一:将乐县步行街喷泉广场全彩LED 显示屏(屏幕尺寸:长6米、高4米);广告宣传时段:8:00—21:30;宣传视频时长: 110-120秒;宣传频率:每天播放视频60次以上;宣传内容:客户定制。
2、户外广告宣传位置二:将乐县上河洲公园广场全彩LED 显示屏(屏幕尺寸:长5.76米、高3.24米);广告宣传时段:7:00—21:30;宣传视频时长: 110-120秒;宣传频率:每天播放视频70次以上;宣传内容:客户定制。
3、播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县医疗技术水平及卫生健康领域法规等内容的视频、图片进行展播。
4、服务期限:1年
5、最高限价:3万元
二、经销商递交资料
1.首页(项目名称、潜在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或许可资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报价单(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以上均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医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