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医学科改造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现进行挂网比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核医学科改造项目最高限价评审
二、项目编号:CGB2025-W14
三、项目概述:
核医学科装修改造项目面积约1100㎡,包含核医学科室内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CT设备区域改造加固,地下二层原衰变池重新分隔等,招标控制价为822.266847万元。本项目预算1.7万元,最高限价1.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1.检查核医学科改造装修项目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完整、合规性;
2.现场踏勘,确认设计内容清单内容一致性;
3.审核编制依据的适用性;
4.依据地勘资料、设计文件、工程技术文件、类似工程的施工方案、现场踏勘情况、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及相关配套文件审核预算;
5.出具评审初稿,征求采购单位意见,经验收合格后出具正式评审报告;
6.供应商需提供至少3项工程金额800万元以上工程概算评审、招标控制价评审或预算评审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佐证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拟派现场工作人员至少3人,需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连续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在职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商务服务要求: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完成项目评审并提交正式评审报告后,供应商应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售后要求:
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评审后相关的咨询服务。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后20个日历日内提交正式评审报告。如采购人书面通知变更服务期限的,最终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医院。
4.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公告、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
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1)在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若确需终止履行的,在采购人解除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起解除,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按供应商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
(2)供应商在其责任期内失职的,或因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或供应商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或供应商违反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公告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应保证其咨询相应资格合法有效,若供应商因行使约定各项权利而受到处罚或者被第三者索赔的,采购人不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因此承担的罚金、罚款、赔偿、补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
(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算数性错误、文字描述错误、表格提供不齐全等违背专业的低级错误的情况时,一经采购人核实,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1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6)一旦出现以下重大评审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采购人且无需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同时要求供应商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咨询人还应当补足。包括但不限于:a.供应商逾期完成合同约定各项义务超过10日的;b.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采购人资料、本项目成果或其他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的;c.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事务委托给第三方完成的;d.项目划分及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描述不得出现实质性错误,项目划分不合理、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描述不清晰、不完整的大于5项(含5项)的;e.供应商人员出具虚假报告;f.其他评审质量问题。
(7)因供应商内部问题导致采购人受到互联网领域(包括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快手、微博、问政四川等)负面影响,应向采购人承担5000元/条的经济赔偿,并且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控制负面影响,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8)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自身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承诺)、恶意竞标(中标后无法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等)谋取中标/成交/中选等行为被质疑成立、投诉成立或被相关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9)供应商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损失。
7.其它: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变更,供应商应完成相应的工作,此种情形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中,供应商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六、评审方法: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需不少于3家,在完全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在监督代表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
七、比价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 比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6.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7.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比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资料(格式自拟)。
(二) 注意事项
1.比价资料1-4项为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响应资料一律不接受澄清、修正)。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除采购公告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负责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评审过程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即可,无需副本。比价资料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4.比价资料请于收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交件地址,交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未密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交件的,一律拒绝收取。
******医院官网公开发布。
6.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采购活动,其递交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8.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第三方渠道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进行关联性审查,采购人有权对审查提示的风险事项作出相应的结果处理。
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中选/成交后擅自放弃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根据采购人内控要求纳入黑名单管理,之后不得予以合作。
******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工作日8:15-12:00、13:00-17:00)。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
************办公室307208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王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汪老师。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价资料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资料,供应商需到现场递交比价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十、比价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综合楼七楼会议室5)。
******医院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1
承诺函(一)
******医院: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 )参加(核医学科改造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非联合体参加;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属于应当回避情形。
五、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前期未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活动。
六、我公司若中选/成交后擅自放弃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同意根据采购人内控要求纳入其黑名单管理规定。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核医学科改造项目最高限价评审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 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序号 | 标的 | 报价(万元) | 备注 |
1 | 核医学科改造项目最高限价评审 | (万元) | |
2 | |||
… |
注: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上表中的“报价合计”金额仅作为本项目评审使用,实际结算金额根据项目情况单价与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如适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 备注 |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 □偏离 | 本项目技术服务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 备注 |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 □偏离 |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